最近讨论微信自媒体的商业模式比较多,朋友们对于自媒体商业化路径的思路,大概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 广告
这个支持的人最多,看来大家对于广告已经习惯了,容忍度也高;
2. 付费阅读
只有少数几个铁杆读者愿意付费,考虑到我目前的读者总量,付费这路必然走不通;
3. 收费的个性化内容服务
给具体的读者解答他的具体问题,相当于线上咨询,这个有可能性,但是可行性比较小,因为我不可能懂那么多东西,问我还不如问 Google;
4. 出书
这是属于锦上添花的事儿,顺手为之可以,为了出书而做自媒体很不划算,出书卖不出去几本的;
5. 演讲培训
我口才不大好,人一多就紧张,这个对我来说有点困难
6. 企业咨询
这个似乎比较靠谱,不过我不会做那种搞个上百页 PPT、穿个西装给董事长做演讲的咨询,那是专业咨询人干的,我没那个理论功底和能力,我的咨询可能只是会提出一些想问题的思路和角度,解决方案我是没有的,得你自己想;
7. 开个淘宝店卖书
这个可以有,不过最好有人和我一起来做,负责打理店铺,我就负责推荐和拉客。
自媒体和自商业
上面这些解决方案,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直接利用“媒体”来赚钱,就是广告和付费的方案;第二类是通过自媒体来获得知名度和影响力,然后再用其他方式来变现,这也就超越了自媒体的范畴,而是一种“自商业”了。
“自商业”这个词第一次看到是在脱不花妹妹的一篇文章里,名字就叫《自商业》,后来炭岩科技(tanyan-tech)也就此写过一篇文章。这两天我一直在琢磨这个词,越琢磨感觉越有味道。
我因为是一个媒体人,所以我做的公众号就被称为自媒体。那么如果我开个书店来卖书了呢,那我是不是可以被称为自商业?Roseonly 花店通过微博和微信来卖花,它是自商业,但是它的公众号是不是也是自媒体呢?
自媒体和自商业,其实就是一体两面。自媒体做好了,可以做自商业。而自商业所依托的,则是自媒体的影响力。
那自商业和个体户有什么区别呢?我觉得本质上他们是一样的,只是自商业可能带有一些高科技的味道,是利用微博、微信、网络这些先进的技术武装的个体户,它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自由度比普通个体户更大。
个体户曾经是历史的主流
个体户自古而有之,而且在很长时间里是经济的主体。在小农经济时代,绝大部分人以耕种为生,一小部分人从事手工业和商业,大家其实都是个体户。在那个时代里,当我们想要做皮箱时,可能马上会想到隔壁的路易威登大爷,当我们想要打首饰时,我们要去三条街以外的卡地亚大叔那里。由于那时人类活动的地理半径很小,因此某项服务其实是和某个具体的人对应起来的,品牌就是手艺人的名字(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奢侈品的品牌基本都是人名的原因吧)。
那个时代里,人们靠劳动赚钱,赚得多少得看勤劳程度和手艺的好坏。品牌并不是脱离于人而存在的,一旦手艺人去世,他的这个品牌也就跟着死去了。手艺人基本上不需要做什么营销,产品就是他们最好的营销。客户的半径也不会很大,都是一个村子里面的邻居们,可以互相叫得出名字。
这样的时代持续了很久,占据了人类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直到最近的 300 年才开始发生变化。
马克思说,雇佣超过 7 个人的就算资本家,就是剥削者,由此可见在马克思之前的时代,组织的规模是有多小。蒸汽机的出现带来了工业革命,工业革命则催生了资本主义。资本,第一次超越了人本身,成为最有价值的生产力。分工,则把一个完整的人,分成了一道道工序。个体户的时代结束了,公司的时代到来了。
“人”被异化了
在资本的时代里,完整意义上的“人”的价值被消解掉了。以前我们认可一个人,是认可他本身,我们会说:“爱马仕大爷是一个丝巾做得特别好的人”。而现在我们介绍一个人的时候一般会这样说:“许维是 i 天下网商的主编”。我的第一属性是我的公司和职务,而不是我这个人本身。如果这样介绍我:“许维是一个文章写得不错的人”,那么听的人可能会觉得这话没有啥信息含量。
组织大于个人,个人的价值来自于社会关系,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属性。为什么会如此?因为离开了分工合作,我们就变得寸步难行。分工,极大的提高了我们的生产力,代价则是我们人类变得工具化,失去了独立性,成为某个组织的附属品。
工业是技术进步的产物,它也同时异化了那个存在了上百万年的、自给自足的、独立存在的个体户,将我们改造成了一群互相依存的、分工协作的、作为工具而存在的组织人。
互联网打开个体户的枷锁
还好互联网时代来临了,它带来的不是更紧的枷锁,而是打开这道枷锁的钥匙。
在工业时代,个体户之所以无法与组织对抗,很关键的一个原因是个人难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我认为营销活动的本质就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无论开门店、做广告还是雇佣直销人员,都是为了知道客户是谁,了解客户在哪里,然后持续的和客户发生关系,这是需要巨大的资本投入的。个人即使可以独立完成产品,但是他却无法将产品卖出去,因为他没有营销能力。
而在互联网时代,获得信息和传播信息的成本急速下降,以至于在营销这件事情上面,个人和组织相比并不占有劣势。举个简单的例子,以前如果我要维护 10000 个用户,每次通知他们上新或者促销,我需要付出多少成本呢?如果是发 DM 信件的话,可能一个客户的成本就是 2 元钱,每次要花掉 20000 元;如果是发 email 或者短信的话,那么可能费用会在 1000 元左右。但如果是通过微信群发呢?成本是 0 元!这样一来,个人也完全可以维护 10000 个客户了,组织即使钱多,它也并没有比个人厉害多少。
在工业时代里,组织的两条护城河——大规模制造能力和营销能力——到了信息时代都将变得不算是什么优势了。首先,消费者正在越来越热衷于个性化的商品而非千篇一律的标准化的商品;其次,营销这场游戏的规则发生了变化,那种仅靠资本就可以垄断传播资源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创意对于营销的重要性超过了媒介,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像马佳佳这样有个性的 90 后女孩子可以凭借一己之力通过微博把自己打造成公众人物。
相比于组织,个人还有一个独特的优势——人格魅力。为什么我们看到很多企业都要找明星来为自己代言?因为只有人格魅力才具有直指人心的力量。个人品牌不需要寻找代言人,他自己就是。试问,如果马佳佳卖的飞机杯跟别人一样还贵 20%,但是作为粉丝,你会去别家店买吗?不会,因为你会把这当作对女生的一种奉献。这种情感连结上的差异性,是完全无法被对手模仿和抄袭的。
伴随着互联网大幅降低我们的营销成本,依托于个人一技之长的“自商业”出现了屌丝逆袭的可能性,个体户换了一个名字又回归了。当然,我并非说这会是未来商业的主流力量,但是它确实会让一些天赋异禀的人可以自己养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