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合伙创业,有的提供资金,有的提供场地,有的提供技术能力,有的提供销售渠道,有的提供融资资源。各个创始人提供不同的贡献,各个贡献性质不同,似乎完全无法等价对比。
如果没有明确的标准,很难说研发就比销售更重要,也很难说拉来投资的工作就比提供办公场的贡献更重要。所以创始人之间如何分配股权,往往成为一个难题,往往不得不用“拍脑袋”的方法划分比例。这经常会导致埋下不满的情绪,并在创业最艰难的时候爆发。
有没有一种方法,可以在同一维度上,量化创始人的各种贡献呢?如果能按一个统一的计算单位,量化各个创始人的不同贡献,创始人分股权或许会稍稍科学客观一些,至少能让大家更信服、让团队更团结。
Mike Moyer 在《Slicing Pie: Fund Your Company Without Funds》一书中首先提出,将创始人在创业项目中的贡献,按照市场价值估值,然后算出所有创始人贡献的总估值,折算各个创始人贡献估值占总估值的比例,就是各创始人应该持有的股权比例。
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公司本应该给与合理的回报,如果公司没有给予足够的回报的,那么该给、但没有给的部分,就是创始人留在公司里的价值,就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或“投资”。比如,创始人按照市场行情,工资应该是每个月 2 万,创业时只领了 5000 块钱的基本生活费,那么还剩 1 万 5 是他应得、但公司没有付的,这部分就相对于是他对公司净投入,是他对公司的“投资”。他在公司中应该占有的股权,就可以参照他的这种“投资”占大家总“投资”的比例来计算。这种计算方式可以称之为估值法,即按照创始人投入的“市场价值”来评估股权比例。本文中的估值法,以 Mike Moyer 的方法为基础,稍作调整和补充。
按照估值法,要在创始人之间分配股权,应当先折算创始人对创业企业各种投入的价值,加起来计算出总投入的价值,然后再折算每个人的投入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比如,我投入的研发工作,估值为 20 万;我投入了资金,估值为 10 万;所有人的投入总估值 100 万,我的贡献比例就是 30%,所以我的股权比例是 30%。因此,这种股权分配方法,最主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估算各种投入的价值。
工作时间上的投入,是创始人对公司最主要、最重要的贡献。创始人时间投入的价值如何计算呢?最合理的方式,是按照人才市场上通常的工资标准来折算。比如,以他这样的学历和职业背景,在类似的工作岗位上,通常其他公司会开出多少的工资,这个工资,就是他的时间价格。
一方面,如果创业企业一开始就给他发了这样的工资,那么相对于他对创业企业没有任何投入,只是个被雇佣的劳动者。这样的人,就不是创始人,也不是在创业,只是在打工而已。另一方面,如果创业企业给他的股权,不值他在其他企业的工资标准,他很可能就不会选择来创业,而更可能选择在其他公司工作。他选择创业,一定是他认为获得的股权,潜在的价值大于他为别的公司工作的工资。
具体而言,创始人在创业企业干的工作,如果市场行情是月收入 2 万,他一分钱工资也不拿,那么就帮创业企业省了 2 万的工资成本,或者说创业企业赚到了价值 2 万的人力投入。这个 2 万就是他对企业的人力贡献的价值。相应的,如果他领了 5000 块钱的月薪,那他的贡献就只剩下 1 万 5。简单的说,以创业企业“本应该发给他、但是没有发给他”的工资,来作为他的投入。如果他是兼职创业,就按照兼职人员的市场工资标准,折算他的投入。如果他通常按月工作,还可以把月工资折算为日工资、小时工资,按实际工作的天数、小时数来折算他的投入。
通常,现金的价值,就是现金的金额。现金对于“初创阶段”的创业企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发展壮大、前景明朗之后,有很多投资人愿意向公司投资,因为资金有更多的可选择融资来源,所以资金的重要性其实是降低了。但是在“初创阶段”,企业前景不定,并没有太多人愿意向公司投资,此时向公司投入现金的作用就会意义非凡。现金,一般就按其实际金额估算价值。
创始人向企业提供实物资产,通常可以视为现金投资。因为实物实际上现金购买来的,是现金的另外一种形态。但这样的实物资产,必须至少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一、创业企业主营业务所必须的核心资产。比如,创业项目是互联网项目,为项目而租用的网站服务器。但是,如果为了中午在办公室热饭方便,而从家里搬来一个微波炉,这个微波炉就不是必须的核心资产。原因在于,初创阶段,任何资产都是以“创业非常需要”为原则。
二、是专门为创业企业的经营而特意取得的。比如,专门为创业企业经营而购买的电脑、办公桌、办公用品等。如果是顺手从家里旧货堆里扒拉来的旧电脑、多余的文具,就不属于专门为创业企业而购买的。
那么,实物资产的价格如何计算呢?尽管专业评估师通常有成熟的计算方式了,但是为了简便考虑,创业者可以自己来简单折算一下。比如:通常,如果实物资产是全新的,或者在实物资产买来时间很短、几乎没有怎么折旧,可以按购买价来计算;如果实物资产已经折旧很厉害了,可以按当前可以卖出的价格来计算,比如参考一下 58 同城旧货处理的价格。
创始人可能会向创业企业提供办公地点、仓库、店铺,以及其他一些创业企业经营所必须的场地。如果创业企业非常急需这些场地,创始人不提供的话,创业企业就不得不自己去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创始人向创业企业提供的场地,实际上也就是向企业提供了相当于租金的资金。所以,创业企业应该给、但没有给的租金,就是创始人对创业企业的投资。
当然并非所有的场地,都可以折算对公司的价值,有的场地不能用来估值:
一、超出需要的场地,对公司没有价值。比如,公司只有 5 个人,只需要 30 平方米的办公室,创始人提供了 500 平方米。那多出的 470 平方米,对公司就没有任何价值。
二、本来就不能为创始人营利的场地,创始人提供给了公司。如果这个场地,创始人本来就没有拿它用于经营活动、不能为创始人带来现金收益,那么这个场地也不能折算价值。因为创始人把它提供给创业企业,并没有导致创始人利益受损。
仅仅只是一个创业点子,一个初步的想法,那么这个创业点子本身基本上不值钱。但是,如果在创业项目启动前,创始人已经对这个创业点子进行了完整的思考,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错,形成了成熟的商业计划,或者已经开始了初步的尝试,开发出了初步的技术方案、乃至原始产品。这样成熟的创业规划,才能视为对公司有价值的贡献。
从创业点子到成熟的创业规划,在创业开始之前,创始人已经为此独自默默地投入了大量的先期工作。通常市场上,为这些先期工作将会付出多少工资,这个工资就是他对创业企业的投资。
创始人向创业企业提供的专用技术 / 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就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如果创始人不愿意把知识产权转入创业企业,只希望授权创业企业使用,那么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也是创始人对公司贡献的价值。可以按照企业“应该支付、但未支付”的许可使用费,计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价值。
还有的时候,创始人会把他开发或运营差不多的产品,转入创业企业,作为他的贡献,比如已经开发出来的网站、APP、SNS 帐号等。这个产品通常的转让价,可以作为创始人这一贡献的估值。很多站长平台、站长 QQ 群,都有买卖网站和帐号的交易,从那里可以了解基本的市场价格。
有时候公司需要一些特定的人脉资源,有的创始人能提供这样的门路。比如,企业需要借用人脉帮助公司变现产生收入,或者建立重要的合作伙伴关系,或者帮助公司融资。
如果是可以帮公司带来销售收入,公司可以按市场行情支付销售提成,如果没有支付,则可以按照“应支付、但未支付”的销售提成金额,折算创始人的这种人脉对公司的价值。相应地,如果创始人的能力是可以帮公司融资,那么公司应该按照财务顾问的市场行情支付佣金,也可以按照企业“应支付、但未支付”的佣金金额,折算该人脉对公司贡献的价值。当然,创业企业也可以自己衡量,是愿意直接付钱、省下股权,还是愿意折算股权、省下现金。
如果创始人或创始人的其他朋友,能够为公司提供很重要的短期资源,公司可以付钱给他们,也可以先欠着。但是如果创业企业付不起钱、这些人也要求股权,那么就可以按这些资源的市场价值,折算对创业企业的贡献值。
当然,这些资源不应该是闲置的,对资源提供方来说也是有用的,由于提供给创业企业,导致他自己不能用了。比如本来可以自己拉货的货车,平时也在拉货,因为提供给创业企业使用,自己就不能拿来拉货了,这样的资源才可能换股权。如果本来就是自己的闲置车辆,平时本来也没有怎么用,那么提供给创业企业偶尔用用,为此要股权就不太合理了。
总之,创始人提供的任何资源,只要是创业企业非常需要,但公司付不起钱,或者不能全额付钱的,应该付、但没有付的部分,就是这些贡献的价值,就是对公司的投资。
确定好各种投入要素如何估值之后,就可以简便易行地计算每个合伙人的股权。把某一个创始人所贡献的各种要素的估值加起来,再除以全体创始人所贡献各种要素估值总和,就可以算出某个创始人贡献的百分比,这个百分比,就是创始人应该占有的股权比例。简单的说,公式就是:“某个创始人的投入估值÷全体创始人的投入估值 = 某个创始人的股权比例”。
有时候,各种投入要素,在创业初期的迫切性、稀缺性是不一样的,最迫切、最稀缺的要素,可以按商量的比例,适当放大其估值。
比如,对绝大多数创业者来说,初期可能最需要的是钱。如果需要出力、出时间,大不了自己辛苦点,工作时间长一点,也多少能把需要的工作量做出来;但是对于钱来说,是怎么也没办法无中生有出来的。所以,对绝大多数初创企业,初期可能钱是最重要的要素。因此,在对钱的价值进行估值时候,不一定只按钱的实际金额估值,而可以将其估值放大一些,比如按金额的二倍估值。
创始人向公司投入的各种要素,诸如资金、设施,可能会在确定创业项目时一次性投入公司。但是最重要的投入要素——时间,是各个创始人在创业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实际工作,逐渐投入到创业企业中的。因此,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及其股权比例,很可能将会处于动态变动之中。这一问题如何解决呢?
最简单的做法,是在创业项目启动时,就事先预估各个创始人未来的时间投入及其价值,并据此预估和确定各自的股权比例。比如,某个创业项目中:
1 甲乙丙三人创业,甲方出力并负责带领创业企业,乙出力并主要负责事务性工作,丙出钱;
2 第一年甲乙丙都不领工资;
3 如果人才市场雇佣甲这样资历的人才、从事甲在创业企业里的工作,应该付给甲的年薪是 42 万;
4 同理,乙方在人才市场的此职务年薪应该是 18 万;
5 甲乙都拿不出钱来,丙可以提供 20 万元。
由于创业项目很缺钱,大家同意丙的资金按 2 倍估值,即估值 40 万元。综上,甲的投入估值 42 万,乙的投入估值 18 万,丙的投入估值 40 万,加起来乙丙三方的投入合计估值为 100 万,所以甲乙丙三方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42%、18%、40%。
还有一种方式,是定期汇总各个创始人的贡献,计算各个创始人截至某个时间点时的投入及其估值,然后计算各自投入的估值占总估值的比例,从而确定股权比例。这样做的话,股权比例将会是动态的。比如:
1 甲乙丙三人创业,甲方出力并负责带领创业企业,乙出力并主要负责事务性工作,丙出钱;
2 甲乙丙暂定都不领工资;
3 如果人才市场雇佣甲这样资历的人才、从事甲在创业企业里的职务,应该付给甲的年薪是 42 万,也就是说月薪 3.5 万;
4 同理,乙方在人才市场的此职务年薪应该是 18 万,即月薪 1.5 万;
5 甲乙都拿不出钱来,丙承诺可以提供 20 万元,由于创业项目很缺钱,丙的资金,估值按 2 倍计算。
第一个月月底,分别计算甲乙丙三方的投入:甲工作了整个月,工资应该是 3.5 万,创业企业没有付给他这个工资,所以甲的投入就是 3.5 万;乙也工作了整个月,工资应该是 1.5 万,同样创业企业没有付给他这个工资,所以乙的投入就是 1.5 万;创业项目要买云服务器、域名和付给广告联盟费用,丙方实际花了 2 万,按 2 倍估值就是 4 万。
到第一个月月底,甲的投入是 3.5 万,乙的投入是 1.5 万,丙的投入是 4 万,加起来乙丙三方的投入合计估值为 9 万;甲乙丙三方各自的投入除以 9 万,就是分别的股权。所以,此时甲乙丙三方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38.9%、16.7%、44.4%。
同样,每个月月底的时候,都可以累计计算各自的投入及其比例。当然,根据创业企业的需要,可以自行安排计算的周期,如每周计算一次,或者一个季度计算一次。这样,随着各自投入的变化,股权比例也会随着变化。
不过,随着各方投入估值的逐渐累加,到了最后,每个月的投入很可能不会给股权比例带来更大的变化了。比如,在第一个月的时候,各方投入估值总计才 9 万元,甲方当月投入 3.5 万,可以为他带来 38.9% 的股份;如果到了第 11 个月的月底,各方投入估值已经累计达到了 99 万,即使其他人第 12 个月都不投入任何贡献,只有甲投入了 3.5 万,那这样也只能让他在第 12 个月月底时,增加 3.4% 的股份,计算公式为 3.5 万÷(99 万 +3.5 万)=3.4%。
所以,越往后,各个创始人继续投入,对股权比例影响就越小,也就是说,到了一定时候,股权比例就相对稳定了,在这个时候,基本上就不用再定期评估和计算股权比例了,可以直接确定一个相对准确的股权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初创企业准融资了,那么就需要提前把股权比例明确下来。否则的话,让投资人看到创始人之间不太确定、不断动态变化的股权结构,会让投资人认为团队不稳定、不愿意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