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日,《北京市出租汽车手机电召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出台了,不啻于在打车应用行业掀起了一场风暴,惊愕有之,失望有之,继续观望者有之。
早在之前叫车应用在北京、深圳被叫停的时候,我们注意到,前身为“易达叫车”的”96106打车“应用在今年4月份成为北京市统一电召平台的官方应用,据称,该应用覆盖了近3万辆的出租车,占据了首都整个手机打车应用市场的半壁江山。
大一统
在这份细则中,我们看到,市场上的打车应用需要与出租车调度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在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或许授权许可,而后才能在统一的平台上进入市场被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不止是对打车应用的运营商有着严格的要求,同时,出租车和司机也必须在平台认证后才能提供相关服务。
在打车应用、出租车、司机和乘客背后,是官方指定的96106平台。
这样也行?
这样,的确也行。至少对主管部门来说如此。
打车应用的服务商们被牢牢地束缚在官方平台之上,同时,他们还要面对来自有着特殊背景的官办竞争对手,他们是势单力薄的创业者,投身整个竞争激烈的大赛场,发现在客场,他们要面对强大的对手和没关系,同时还会发现,裁判和对手之间有着暧昧的关系。
没关系,这三十年来,中国的创业者不就是在这样的夹击之中挣扎求生最终崛起的吗?他们把门槛抬高一些,我就把脚迈高一些。但这只是门槛上的限制,如果说面对这样的限制性措施,打车应用服务商咬牙还可以硬撑的话,那么接下来的规定就让他们有些吃不消了。
细则明确规定,打车应用的各种功能推出、升级必须经过96106平台的确认之后方可正式投入市场,此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服务商们不得以任何方式嵌入广告。
“钱路”无前路
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打车应用的核心在于,让那些出得起钱并愿意用钱买时间的乘客获得服务,乘客打不到车?好,只要和司机师傅们协商好价钱,用额外的加价就能获得服务,双方皆大欢喜,司机师傅的收入增加了,乘客的目的达到了,整个出租汽车市场也能够因此被盘活,在需求和供给之间实现微妙的平衡。
可是这份细则却取消了“加价”机制,仅表示乘客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付小费。如此这般,打车应用服务商将面对一潭死水版的市场,没有价格激励机制,打车应用市场恰如无源头的死水,如果没有额外的加价,司机师傅们还会对此热心吗?司机师傅们还会绕大半个城市为顾客提供服务吗?
这样做,不正好是为有关部门一直竭力打击、取缔的黑车市场提供了温床吗?
同时,我们还不得不考虑将来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尽管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加价”,但是在司机师傅和乘客之间却达成了彼此的默契,通过固定小费等形式变相地达到“加价”的目的——类似这样公开的秘密,在当前的市场中并不鲜见,人人都已经习以为常,只因为大家心中都默认这才是真正符合市场规律的——在庙堂之上的规章之外,我们从来不乏江湖上的行事法则。
出租车市场是一个开放的市场,是一个纯粹以市场利益为最终目的和出发点的市场,不同于公共汽车、地铁等政府每年会提供巨额补助的公共交通工具,出租汽车从来与公平、廉价等无关,这是一门真金白银的生意。
价高者得,是打车应用最基础的原理。
所谓价格杠杆作用,所谓价格规律的调节作用,所谓市场看不见的手,在这个应用身上以浅显而生动的方式体现出来,三十年的市场开放,无数人奔走呼吁的市场经济,不就是通过这样乍看上去微不足道的方式体现出来的吗?
让有需求的人的需求得到满足,让有能力提供需求的人获得足够的回报,这不就是市场经济在生活中最基本的体现吗?
在这样一个广阔的新兴大市场中,进入的门槛升高一厘米,创业者会死掉一大片,而后把商业模式束缚得再紧一厘米,于是,好不容易能够进场以为自己终于能够见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创业者再次失望地发现,原来,挡在自己面前的竟然是“山重水复疑无路”。
让市场自己做主
We should therefore claim, in the name of tolerance, the right not to tolerate the intolerant.
——Karl Popper
和在美国遭遇封杀困扰、主打私家车的Uber的情况不同,纽约市当局明确规定了:
出租车不可以被预订;出租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同时不得拒载乘客
在国内,还没有相关明确的规章制度,那么现在打车应用的困境就在于,无法可依,于是有关部门其实并没有法理上的依据去封杀它,但是中国式的计划经济特色使得有关部门有充分的理由来对其进行管理。
可是,我们现在看到,这种管理仅仅是有关部门以单纯的行政手段来强行规划市场,他们是否考虑到了市场的实际情况?是否权衡了打车应用的处境?是否想过自己的这一举动完全有可能会葬送一个新兴市场的未来?
我们高喊了市场经济这么多年,可是,直到现在,我们的消费者还在为市场自主的调价行为而抱怨,我们的主管部门还在通过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来抑制市场的自主行为,他们还是不敢不愿相信市场可以调解好自己,有着强大的自我繁荣和愈合能力。
我们学习和借鉴各种外部的先进经验,我们为创新摇旗呐喊,我们已经为互联网和创业描绘和制定了宏远的蓝图,可是直到现在,有关部门依旧以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来处理、面对互联网时代的新思维和新情况,他们似乎还没有充分认识互联网、创业的意义、价值和潜力。
我们实行改革开放超过三十年,号召各位解放思想数十载,提倡与时俱进这么久,可是事到临头却发现,原来有些部门的思维和态度竟然是如此保守、狭隘,在他们心中,最重要的竟还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他们还是习惯性地干预、操纵市场。
在有些人的眼中,市场开放不得,价格提高不得,参与者必须监管,竞争必须全程监督,即使我们已经开放了35年,即使互联网在中国已经发展了20年,可他们依旧没有对它有足够的重视和研究,他们中的有些人甚至连让互联网时代的创业者尝试、探索的勇气都没有,只是亦步亦趋、如履薄冰。
请问在这样的环境里,市场经济又怎么会成熟?而没有一个成熟开放的市场环境,互联网的崛起和成熟又岂不是镜花水月?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同样的道理,“特色”很多时候并不需要无处不在的计划经济式的措施予以凸显,真正的“主义”只需要把属于市场自己能完成的事情交给市场自己去做就已经足够。
这才是真正的开放市场,这才是真正的互联网时代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