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意图在于进一步完善管理,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防止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的网络视听节目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通知》一出,业内都说“监管时代”到来了,网络视听的衙门老爷终于注意到这块空白了;某国际知名通讯社甚至专门给各视频网站、业内专家致函致电打探各方看法和反馈。但笔者觉得其实这种监管信号正面意义更多,更有利于视听网站的长远发展。
众所周知,网络视频是重资产行业,对内容版权依赖的程度非常高,各家视频网站为了抢夺优质的独家内容,竞价激烈,近两年从天价电视剧的争夺也开始转向火爆的综艺节目,腾讯土豪般狂掷2.5亿砸《中国好声音》独家版权就令人瞠目结舌。
因此,各大视频网站在花费大价钱购买独家内容之外,都还要大力发展自制内容,同时利用自身平台为一些新兴的专门制作互联网视频内容的影视公司做发行传播,双方对贴片广告或是用户付费的收益分账。前一段时间,部分网络剧、微电影在题材选择、节目内容、制作资质等方面出现了问题(据称叫青春女性堕落题材,具体名字偶就不说了),这也正是上述《通知》出台的背景之一。
不管是视频网站自制内容,还是影视公司专供网络播放的内容,这些不在电视等传统媒介上播出的内容,都可以算在数字娱乐内容发行的讨论范畴内。数字发行对于视频网站来说,是一个商业模式调整拓展的方法和机会,视频网站花重金采购内容,然后靠售卖网络广告收回成本并盈收,相比于对用户前向收费和增值服务来说还是low了一些。所以近年来,视频网站在这方面的尝试并不少见,如腾讯视频的V+,爱奇艺的分甘同味,以及最近土豆刚刚改版的新个人频道,搭平台拓渠道,都是希望在原有商业模式之外寻找突破口,这对于视频网站来说是一次改变“烧钱”买版权方式的机会。
网络视频和在线音乐在一定程度来说有相像的地方,数字音乐在经历无序的盗版MP3时代逐步发展到现在的正版发行,改变了传统唱片业,生态环境的建立也算是给视频内容做了示例。在互联网思维浪潮下,音像制品行业的集体颠覆也不无道理。
从内容本身来说,靠低俗和情色内容搏眼球本身价值就很低,网剧和微电影已经不是低端和粗劣的代名词,虽然现阶段电视仍是不可忽视的传播平台,但随着美剧、韩剧等境外节目越来越多,网民对于更符合网络特色和适宜社交传播的内容需求已然越来越大,优质内容是有市场的。
但就目前整体情况来看,数字发行这一概念还是面临着一些挑战的:
1、内容制作商是否愿意改变收益模式,原有的版权一揽子兜售收益见效快,省心省力,推广和营销交给视频网站自己去营销就好了;如果做数字发行,CP得自己想办法去推销的自己的内容,跟在淘宝开店一样。从这一点来说,大CP肯定不愿意,具备潜力的个人工作室和中小CP将是主要突破口,所以接下来将会有一批像万合天宜这样的公司逐渐活跃起来。
2、内容质量。有数字显示,影视行业每年都有大量内容无法通过公开渠道发行。光就电视剧来说,每年有60%以上的电视剧在摄制完成后就因质量、题材等原因无电视台采购而被市场淘汰。每年广电总局审批发行的电视剧接近1.5万集,但最终播出的不到5000集,不到全部制作量的40%。数字发行会是这些“被淘汰”内容的机会吗?电视剧发行业内人士说,这些未能上主流卫视的内容节奏慢拖沓是主要原因,如果压缩掉一半,紧凑一点会好看些。
3、准入机制,管理政策。什么样的网站和机构可以获得数字内容发行许可?内容如何审核管理?谁来审核审查?出版资质如何定义?这些都需要管理机构来逐渐定义和规范。这可能也是目前视频网站们不愿意大张旗鼓宣称自己要做数字发行的原因之一,树大招风。
4、分成合理和透明度。不管是广告收益还是用户付费,CP们都需要一个相对合理和透明、信得过的分成机制,是否还会有专门的第三方监审机构?这也是更多CP的主要顾虑,所以更愿意接受版权售卖的方式。
5、付费内容还面临着盗版问题,不做赘述。从政策上讲,版署和广电总局的合并,音像出版物和电视节目内容管理上统一了,合并之后的机构势必也会对互联网数字内容出版的准入机制和流程加大管理及发展支持,视频网站成为获得资质许可的数字发行平台,相信这一步不会远了。
对于政令,“管”并不可怕。如果没有限唱令,可能我们不会这么快看到《爸爸去哪儿》和《最强大脑》吧。